首先糾正妳的錯誤。法律不可能立法規定壹個公民不能從事某個行業。這種立法是荒謬的。更別說禁止公檢法工作人員和律師結婚了,幹涉公民婚姻自由~嘻嘻
其次,妳要說的回避制度指的是就業的回避,這種回避只存在於妳們都是公務員的情況下。對於夫婦:
1,不能直接引對方。
2、不能屬於統壹領導。
3、不能當領導,對方要做組織、人事、紀檢、監察、財務、審計。
所以,妳不用擔心,夫妻雙方什麽都可以做,只要涉及到利益案件就回避就好~ ~
希望對妳有幫助。有什麽問題,我願意為妳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