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壹方患病,可以離婚。而且夫妻雙方都可以通過協議和訴訟離婚。夫妻壹方患有嚴重醫學疾病,在登記前隱瞞另壹方的,受騙壹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婚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9條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53條
壹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壹方;
不如實告知的,另壹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壹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