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婚內債務有哪些常見的法律常識?

婚內債務有哪些常見的法律常識?

法律分析:夫妻債法常識包括:1,夫妻雙方相同簽名,或者夫妻壹方事後追認等。* * *表示同壹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同壹債務。2.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以其個人名義清償,債權人以屬於同債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4條* * *夫妻以同壹簽名或者事後由其中壹方追認所負的債務,以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以自己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同債。

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發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同債;但債權人能證明債務用於夫妻* * *生活,* * *生產經營,或基於夫妻雙方意思相同。

  • 上一篇:法律不能懲罰有錢有勢的人嗎?
  • 下一篇:公安局國安大隊清閑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