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為人已經開始實施犯罪,是指行為人已經開始實施刑法分則規定的作為具體犯罪的構成要件的行為。
2.犯罪未遂是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內容沒有完全實現,犯罪的所有構成要件都沒有完成。
3.犯罪的失敗是由於行為人意誌以外的原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誌以外的原因而失敗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