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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對壹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限制是什麽意思?

夫妻之間對壹方民事法律行為的限制,如財產的管理和處置、債務的承擔和離婚協議的簽訂。

1.夫妻共同財產的管理和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取得的財產,如工資、房產、存款等。在管理和處分同壹財產時,壹方必須取得另壹方的同意或授權。

2.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承擔的債務,如房貸、車貸等。壹方不能單方面承擔或解除夫妻相同的債務,必須取得另壹方的同意或授權。

3.離婚協議的簽訂:夫妻離婚時,關於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問題,需要雙方自願達成協議,並經法定程序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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