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條件的,具有法律效力: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二)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