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除勞動爭議案件外,只要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仲裁條款,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爭議。壹般情況下,立案法院經形式審查符合上述條件的,將立案,並在七日內作出通知。如果不符合,也將在七日內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此外,如果法官在立案後發現不符合起訴條件,會做出駁回起訴的裁定。當事人可以對法院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的決定申請上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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