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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間不能繳納社保的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性:

服刑期間交社保也是有用的。但被保險人只有出獄後才能繼續享受服刑前的基礎養老金待遇。但被宣告緩刑、拘役的,在此期間仍可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以繳費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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