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上述問題的分析如下:個體戶與企業的區別在於民事主體的不同。個體戶以個人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企業以企業而非投資者的名義從事經濟活動。同時還包括另壹項重要責任,即個體戶以個人全部財產對其從事的經濟活動承擔無限責任,而企業以企業的名義開展經濟活動。(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除外),投資者僅以投入企業的資本承擔相應責任,在企業財產不足時,不會向投資者追償。以上就是私企和個體企業的區別。
法律客觀性: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條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從事工商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個體經營,也可以在家經營。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