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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拒絕簽合同,不交社保,拖欠工資,想離職,老板不同意怎麽辦?

1.以公司不給妳交社保為由向公司遞交辭呈,妳可以馬上離職。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2.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主張以下權益。

(1)未簽訂勞動合同。提倡從第二個月開始雙薪到壹年11個月。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

(2)未繳納社保。主張公司給妳交社保。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3)聲稱工作每滿壹年公司支付妳1個月工資。六個月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年計算。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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