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付款義務人
優惠內容
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水利建設基金。享受條件
月銷售額不超過65438+萬元、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按月納稅的,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設基金。
政策基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相關政府性基金免稅範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