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明確指出:“輔警是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行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人員”。由此可見,輔警是“非人民警察”,沒有單獨的執法權,但可以在有正式執法權的人民警察領導下參與執法。
輔警的職責壹般有以下兩種:
(壹)負責日常治安巡邏檢查、卡口執勤、移交現行犯罪嫌疑人、向人民群眾普及基本法律知識、宣傳法制教育;
(二)疏導日常交通,維護交通現場秩序,開展日常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雖然輔警不屬於正式編制的警察,也不能自稱警察,但他們壹直為我們的出行和安全保駕護航,他們值得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