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受到全社會的關註。任何人和組織不得傷害、遺棄未成年人,否則將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對未成年人履行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父母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必須監督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壹切合法權益。不履行撫養義務,輕生遺棄的,可以教育或者拘留,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關系。遺棄兒童情節惡劣,達到犯罪程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壹條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而拒絕扶養的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