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國家機關。主要通過審判活動懲罰犯罪分子,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維護公平正義。
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了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案件的審理應當公開進行。被告有權進行辯護。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代表國家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最高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審判機關,負責審理各類案件,制定司法解釋,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按照法律確定的職責範圍管理全國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