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已取得碩士學位的人員或應屆畢業生。已碩士畢業的考生,最遲須在博士生入學前取得碩士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其中,碩士階段出國留學的考生還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外國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2)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取得學士學位後,工作滿6年以上(含6年,自取得學士學位之日起至博士錄取之日止)。完成所報考學科至少5門碩士學位課程並考核合格(須提供任教單位的成績證明)。在應用學科或相近領域以第壹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至少1篇,或獲得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獎(排名前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