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嚴格執行政府和最高法院有關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妥善處理國有企業改制遺留問題。2、私法調整的範圍,應符合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最高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依法通過訴訟或仲裁的方式進行。3、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解決改革成本問題。4.解決國企歷史遺留問題。5.企業破產成本嚴重不足的,破產企業所欠各類破產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由政府財政適當補貼或由政府統籌社保機構適當減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第四十壹條企業改制應當制定改制方案,載明改制後企業的組織形式、企業資產和債權債務的處理方案、股權變動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資產評估和財務審計以及中介機構的選聘等事項。企業改制涉及企業職工安置的,還應當制定職工安置方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審議通過。
上一篇:福建省招標資料的歸檔年限下一篇:12306顯示“根據當前查詢條件未找到列車”。K95次列車,兩年內很多次,但這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