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設進入新階段。建立了城鄉居民老年生活補貼和城鄉居民保險待遇合並支付制度。老年人生活補助標準為:65歲以上每人每月65,438+0,000元,90-99歲60元,80-89歲25元。90歲以上補貼資金由省級財政承擔,80-89歲以上補貼資金由縣市區財政承擔。九是統壹信息系統。全省建立了統壹的城鄉居保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了省、市、縣、鎮(街道)、村(社區)實時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