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現代制造業、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高技能人才;
3、高級財務會計、規劃、環保、建築工程、信息工程技術、數據分析等人才;
4、各類專利、技術項目經紀人才;
5.高等院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含在讀)並具有3年以上管理實踐經驗;
6.碩士及以上學歷的留學回國人才;
7.適應未來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各類高端人才;
8.上述高端人才的助理及核心團隊成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的人才引進計劃;(8)專業技術人員知識更新工程;(9)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10)現代農業人才扶持計劃;(11)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12)高校畢業生基層培訓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