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法案》是英國資產階級革命中的重要法律文件,但不是憲法。它奠定了英國君主立憲制的理論和法律基礎,確立了議會權力高於王權的原則,標誌著英國君主立憲制的確立。它與王位繼承法壹起,標誌著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結束,為英國資本主義的快速發展掃清了道路。
1689的革命性解決方案是所有英國人都能接受的妥協。威廉和瑪麗仍然行使很大的行政獨立,但從那時起,議會將每年舉行,以收緊他們的錢包,交換公共事務的發展趨勢所需的商品。在詹姆斯二世之後,沒有壹個英國國王試圖擺脫議會來統治,或者蔑視它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