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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成立基金會需要什麽條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申請成立基金會。申請人可以是基金會的捐贈人,也可以是熱心公益事業的其他公民或組織。基金會分為公募基金會和不得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非公募基金會。按照募集的地域範圍,公募基金會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具體條件包括:

(1)為特定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公募基金會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地方公募基金會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非公募基金會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在民政部登記的非公募基金會原始基金不低於2000萬元。原始資金必須是收到的錢;

(三)有規範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和與其活動相適應的專職人員。

(四)有固定住所;

(5)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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