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
第五條各級國家機關是政府購買服務的購買者。
第六條依法設立的企業和社會團體(不含財政撥款保障的群眾團體)、公益性二類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以及符合條件的個人,均可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承擔者。
第七條政府購買服務的承擔者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采購人可以結合所采購服務項目的特點,約定承辦單位的具體條件,但不得違反政府采購法律、行政法規,以不合理的條件對承辦單位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性待遇。
5438年6月+2008年10月自學考試《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真題,第七道選擇題。
甲、乙雙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甲方兒子畢業後回來工作的,甲、乙雙方房屋租賃合同終止”。這種民事法律行為的附條件是(?)
A.正終止條件b .負終止條件
C.肯定延遲條件d .否定延遲條件
核對答案,分析正確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