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第八條國家鼓勵發展公益事業,對公益性社會團體、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給予支持和優惠。
國家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公益事業捐贈。
對公益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由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給予表彰。在公開表彰捐贈者時,應事先征求捐贈者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