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書面收條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雙方當事人制作,且真實意思表示收條內容合法的,在雙方當事人簽名、蓋章、按手印的情況下,手寫收條有效;
二、不符合上述情況的,手寫收據無效。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46條。
行為人和相對人有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意思表示隱匿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