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偷建築垃圾的個人將被給予警告並罰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堆放建築垃圾,不得將建築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築垃圾,不得擅自設立廢棄場地受納建築垃圾。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築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建築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築垃圾,不得擅自設立受納建築垃圾的傾倒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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