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證人在場。
3.立遺囑人必須口述遺囑的要點,然後由其中壹名見證人代為書寫。寫好書面遺囑後,立遺囑人會向立遺囑人宣讀。
4.必須有代筆人、其他證人和遺囑的日期和簽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立遺囑依照本法規定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壹個或者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