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預繳、緩征或者攤派稅款。
農業稅的應納稅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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