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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在下列情況下,要約不發生法律效力()。

答:答

(1)原則上,只有通過非對話方式發出的要約才可以撤回。由於這種要約在“送達”受要約人時生效,撤回要約意味著“不允許要約生效”,因此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之前,至少在同壹時間。因此,選項A是正確的;(2)要約的撤銷是指“使有效的要約無效”,撤銷要約的意思表示是通過對話作出的,意思表示的內容應當在受要約人作出承諾之前為受要約人所知;取消要約的意思表示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在受要約人作出承諾之前到達受要約人。選項b雖然可以依法撤銷要約並使其無效,但要約先生效,所以選項b是錯誤的;(3)選項C表示“承諾生效,合同成立”,故選項C錯誤;(4)選項D的意思是“原要約無效”,但原要約先生效,所以選項D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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