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三年以上含三年。因此,小王與公司約定3個月或6個月試用期是合法的,選項AB是正確的;選項C,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選項D,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單方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也應當符合法定的解除條款,不得無故通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