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壹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上訴。離婚判決書出來後,當事人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向上壹級人民法院上訴的,判決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壹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上訴。
上一篇:高智商犯罪的罪犯是理性的還是非理性的?下一篇: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管理規定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