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可以將合同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1)根據債權的性質,不得轉讓;(二)根據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三)依法不得轉讓。根據《民法》規定,債權人轉讓其債權而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民法典》規定,債務人向第三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應當取得債權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