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條指出,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在民法領域,《民法典》規定18周歲以下的人為未成年人,16周歲至18周歲主要靠自己的勞動收入生活的人可以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關於刑事責任,刑法對不同年齡的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都有相應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