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有效成立應符合以下條件:1、合同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實;3.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公序良俗,不損害第三人的權益;4、法律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應當辦理相應的手續。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