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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企業的典型法律形式是

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形式。其優點是股東的個人財產不會受到公司債務的影響,相對靈活,易於設立和管理。也有不足之處,如股東權責分散,大規模資金籌集困難等。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股份為單位,由股東出資,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形式。其優點是股份易於流通,易於在資本市場融資,有利於集中管理和擴大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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