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現行憲法,省、直轄市、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下壹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和代表的產生辦法由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十七條,省、直轄市、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下壹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和代表的產生辦法由法律規定。
上一篇:剛剛上了外教1v1(關於商務)的直播課,學習上有點迷茫。請教英語專家?下一篇: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