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醫生的誤診導致患者延誤診療或交叉感染,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是技術性誤診。無論對患者造成何種程序性損害,醫療機構都應承擔民事責任。醫院應當根據誤診給患者造成的損害,根據不同情況,賠償患者不必要的醫療費用和交通費,賠償患者因誤診誤治造成的營養支持和誤工費,侵權後果嚴重的,承擔適當的精神撫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醫務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患者死亡或者嚴重損害患者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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