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企業直接雇傭內地員工,內地法院壹般以勞動關系處理,而不是以勞動關系處理。
2.導致員工不能由貴公司在內地辦理社會保險。
3.可以約定大陸法律的適用,不需要約定勞動法的適用。妳也可以同意適用香港法律,但這樣只會徒增麻煩。
4.香港法院是否有管轄權取決於香港法律的規定,內地法院必須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