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項目最多能延期幾天?

項目最多能延期幾天?

法律分析:取得施工許可後,最長可延期六個月,分兩次延期。建設項目不能無限期推遲。施工許可證廢止超出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重新申請或者辦理相關手續後再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九條建設單位應當自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建設。項目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工程未開工且未申請延期或超過延期期限的,施工許可證自動廢止。

  • 上一篇:2023年婚假最新規定是多少天?
  • 下一篇:欠公司錢的法人應該承擔什麽責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