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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修期有哪些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1)設計文件規定的基礎工程、地基工程和建築物主體結構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衛生間、房間和有防水防滲漏要求的外墻,為5年;(3)供熱供冷系統由兩個采暖期和供冷期組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二條實行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建築工程保修範圍應當包括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等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采暖制冷系統工程等工程的安裝工程;保修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築物在合理使用年限內正常使用,維護使用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具體保修範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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