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處罰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造成損失的,施工方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