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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發生事故,安全員承擔什麽責任?

法律分析:工地發生安全事故,工地工長承擔主要責任,安全員承擔次要責任。施工公司能及時報案賠償,說明現場負責人和現場安全員對事故仍有責任,對事故安全員應負壹定責任,但壹般不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暫停或者撤銷其安全生產相關資格;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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