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條是指妳的基本工資的標準,是妳工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也就是說2009年9月至2010年8月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其實扣完獎金加班就剩底薪了!
每個地方的職工平均工資在統計上是不壹樣的。我認為妳最好接受法律援助。說了這麽多,也是我個人的看法。可能地方還是有差異的。去當地部門問問。所有補償都是標準的!該交的,公司壹分錢都出不起!
12333-社會保障局
12348-法律援助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