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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用地的法定使用年限是多少?

法律分析:如果通過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則工業用地為50年。在我國的法律法規中,土地使用權的期限是由不同種類的土地使用權規定的。通過土地劃撥和鄉(鎮)村建設用地手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不定期的。通過該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人,除法律規定的使土地使用權消失的原因外,可以無限期地使用土地。

法律依據:根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為:(1)住宅用地70年;(2)50年工業用地;(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5)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每塊土地的實際使用年限由出讓方和受讓方在最高使用年限內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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