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資發放日期規定,上個月的工資下個月發。演員之所以在用人單位工作,其實是為了得到用人單位給的勞動報酬。工資支付時間沒有規定,具體支付日期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但協議不能違反每月至少支付壹次工資的原則。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壹般是下個月發上個月的工資,這是允許的,比如五月份的工資是六月份發的。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資每月至少發放壹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時發放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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