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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可以不服從違章指揮嗎?

法律解析:違章指揮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強迫員工工作的行為。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事故原因中所占比例最大,造成的影響和損害程度也比較嚴重。違章指揮具有壹定的隱蔽性和不可抗拒性。工人可以拒絕違章指揮或強令操作,不認為是違反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二條* * *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對用人單位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勞動條件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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