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模仿學習。
3.古指刑罰和法治之名。
模仿學習。《南史·葉凡傳》:“_天性含蓄,思想周到,待人和善,衣著得體,天下之人無不以之為鑒。”古指刑罰和法治之名。
這是指研究國家和法律的科學。
《南齊孔夫子誌傳》:“名士尋昔多法,故釋之,定居於國,聲光於漢,,文暉,其功映。”
唐·白居易《論刑法之弊》:“若懸法為上科,則答之者將帥也。”鄭《盛世之學》:“法士,考古今政事之優劣,而從事對外辭令貿易,相關國家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