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公安機關處理無名屍體的程序

公安機關處理無名屍體的程序

法律解析:無人認領的屍體自發現之日起在民政部門官網公布。15後仍無人認領的,先經公安部門確認,再由殯儀館火化屍體。公告期間,遺體由殯儀館保管。對姓名和身份可以查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應當調查核實,並通知家屬到殯儀館認領。無人認領的屍體火化後,骨灰保存3年。期滿無人認領的,骨灰由市殯儀館按政策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壹條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應當由急救、醫療機構或者法醫出具死亡證明。屍體應當存放在殯葬服務單位或者具備太平間條件的醫療機構。屍體檢驗不得公開進行。屍檢需要親屬的同意。檢驗完畢後,應當通知死者親屬在十日內辦理喪葬事宜。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處理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由公安機關處理屍體,逾期存放的費用由死者親屬承擔。

  • 上一篇:根據材料,政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什麽?
  • 下一篇:公司和企業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