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當事人的名稱和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據和期限;
(三)被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產的名稱和數量;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和期限;
(五)行政機關的名稱、印章和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十四條。行政機關決定查封、扣押的,應當經過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的程序,當場制作並交付查封、扣押決定書和清單。
2009年4月自學考試《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第4題簡答題。
簡述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的基本要求。
核對答案,分析正確答案:重點:學法是維護法律權威的首要表現,是守法的前提;守法,包括守法意識和守法行為,是維護法律權威的關鍵。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法律秩序,是自覺樹立法律權威的重要表現。
學校名師權威解析:見教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