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妳要明確公安機關對妳的舉報是否立案偵查。如果沒有,可以向檢察機關舉報。檢察機關有權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沒有正當理由,或者檢察機關認為不立案的理由不充分的,有權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如果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偵查,又沒有具體辦案人員負責案件的,可以向公安機關監管部門舉報。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三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偵查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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