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九小治安場所治安管理的法律依據

九小治安場所治安管理的法律依據

《山東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條例》第三十條。《山東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三十條對9個小型公安場所的範圍進行了說明,還規定了建築的平方米數。只要符合這壹規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就會對指定場所進行消防監督。《山東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規定》中描述的九小場所是小學或幼兒園、小醫院、小商店、小飯店、小旅館、小歌舞娛樂場所、小網吧、小美容洗浴場所、小生產加工企業。
  • 上一篇:高中生談戀愛懷孕違法嗎?
  • 下一篇:公證員通過司法考試的要求之壹是需要證書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