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並沒有明確指出男性的陪產假,應該按照所在城市地方政府的計劃生育條例執行。但作為法定夫妻,男方享有壹定時間內互相照顧的權利。以廣東省為例,按規定生育子女,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
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5天;這個男人享受十天的哺乳假。產假、護理假期間,工資照發。